完善巡检制度,保障平稳生产


时间:2021.3.4

来源:储配分公司 刘铭



为确保储配分公司各储配站、供气场站管道运行安全稳定,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原有巡检制度基础上,针对燃气管道巡检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共计八项,其中巡检内容有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出现土地异常、异味、异声;管理施工时的管道;阀门井内设施的维护检查管理等做出新的规定要求,由原来组织性检查变成常态化、制度化检查,每周两次定点、定线检查,增加了检查频率。


对点位检测时间也有了具体要求,规定至少停留30秒。将场站内的各项设备设施检查做到全覆盖,掌控在可控范围内,不走过场,要求每次巡检记录,原始记录详实准确,发现燃气设施损坏或漏气等异常现象,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维修,并做好监护工作。


储配分公司各有关职能主管科室将根据场站实际要求不断规范巡检制度,排除隐患死角,保障天然气、人工煤气各项生产活动有条不紊进行,保障全市供气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