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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无小事,严禁私自拆改!
时间:2025.1.3
来源:客户服务部
回顾2024年,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也造成不好的影响。燃气事故的发生,不但给当事人造成了伤害,还给自己的家庭甚至邻里带来了痛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安全,国家应急部、住建部也一直没有放松对燃气安全的警示教育,大连市政府始终严抓燃气安全生产和社会用气安全。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在实行入户燃气安检工作时,发现了许多问题,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分别予以现场整改、限时整改、中止供气等措施,杜绝了安全隐患。
然而,依旧有个别用户抱着侥幸心理,明知违章也要故意冒险私改,破坏燃气设施,制造安全隐患。
12月31日是2024年的最后一天,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网格员郭涛来到马栏街道兰田街的一栋居民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入户燃气安检。
当天上午,郭涛进入了用户林某家的厨房,眼前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只见家中的燃气管道,被私自拆改;使用的金属管材,是来历不明的废物利用品,这套硬管随意地挂在墙面的三层板残片上,完全等于无固定;燃气灶具和热水器的连接软管竟然采用几十年前就被淘汰了的硬质风带管;手柄阀门也不是燃气专用的阀门,只能用在水暖设施上,是极有可能出现漏气问题的。
郭涛说:“更令人费解的是,我们网格员按照规定每年都来入户检查,这户居民或者是不在家,或者是故意不开门,见到贴在门上的《到访不遇通知单》也不给网格员回电话。像这种肆意改装燃气设施、不把燃气安全放在心里、漠视燃气安全的用户要坚决制止,当天就关闭燃气总阀门,要求用户即时整改。”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也明确要求,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用户进行定期入户安全检查。
对居民用户的定期入户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燃气用户应当配合定期入户安全检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管道燃气经营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暂停供气。
大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希望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入户安检工作,如发现邻居有违章用气的、燃气泄漏的,可以通过社区向网格员反映,市内主城区的可直接拨打华润燃气客服热线95777。